
新湖南客户端4月6日讯(通讯员 陶文彬)近日,县交警大队敦促松果出行有限公司,为共享单车戴上“生命盔”,保障骑行者及他人生命安全。
近年来,进驻东安县的共享电单车业务,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,缓解了城区交通压力,优化了空气质量。但共享电单车业务方未及时配备安全头盔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为切实保障骑行者生命安全,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今年3月底约谈了松果出行有限公司负责人,要求其在4月5日前,为在东安县投放的1100余辆共享电单车全部配备安全头盔。4月6日上午,全县1100辆共享电单车安全头盔全部配备到位。
东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:驾驶共享电单车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严禁不戴头盔、违法载人、逆行、闯红灯、违规变道等,同时不得将共享电单车头盔据为己有或蓄意损坏,用良好行为确保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。
责编:张钰茜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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